Sunday, October 5, 2008

人论 Session 8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5th October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8


第十章 人的原型——上帝的形像和样式

二 神的形象之含义
创世纪第一章没有说明,神的形象之含义。我们必须从其它经文中及推论上,寻找解答。

1 根据神的圣性
人既被称为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必然与神的圣性相似(彼后一:4),包括品德方面的性格如公义、纯洁等;智能方面的性格如智慧、理解力等;情感方面的性格如仁爱、喜乐等。

2 根据信徒的品性
重生得救的人被称为新造的人,即重新被造的人。重新被造是重新得到亚当因犯罪而毁坏的品格。新约圣经有两处清楚说明,新造的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的,并且列述这形象所含的品性为知识、圣洁和公义(弗四:24;西三:10)。
知识是指人对神,对自己及世界的了解(诗九:10;八十四:1;九十:5~10;九十五:6~7;一O四:1~30)。
圣洁是指人内心的纯洁,是与神保持交通必需具有的品德(诗廿四:3~4;太五:8;来十二:14)。
公义是有关人按照神的吩咐而实践的生活(赛廿六:7;腓四:8~9)。

3 根据罪的影响
亚当犯罪后,正直的品性变为歪曲(创四:5,8),纯洁变为污秽(创十一:4)。人似乎完全失去了神的形象(创六:5,11~12)。但圣经却仍旧称他为带着神的形象的人。人不得流人的血,“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九:5)。

三 探讨神的形象之目的
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吹入真气,至少有两个重要的目的:

1.神人交通
神在地球上所造之一切生物,惟独人有本能与他交通。人的生命及人在世上的工作,是要荣耀神,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他(约四:24)。甚至当亚当和夏娃因犯罪而躲避神后,神还是来寻找他,且在咒诅中包括恩惠(创三:15)。

2.治理全地
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叫人在世上作他的代表,利用他的品格和才能,治理全地(创一:26,28;诗八:4,8),在各方面发展世界的潜在力,包括科学,文化,美术,农工,商业,政治等。人却因犯罪而失去控制能力,而且经常滥用神所赐的才能,不为公众利益努力,反倒争权夺利。耶稣基督来世,重新恢复神原来交付人的责任(来二:5,9)。保罗引证诗篇八:8,说明耶稣以人的代表克服万物,实现神的托付(林前十五:25,28)。

四 圣经的教训 -“形象”(image)和“样式”(likeness) 是异词同意

圣经述说人是神作为中的杰作,其特殊的荣誉就是人是照着神的形象,并按着他的样式造的(创1:26、27)。向来有人在此试图把“形象”(image)和“样式”(likeness)二词作详细区别。有些人认为前者是指肉体的,而后者是指灵魂而言。奥古斯丁主张这些分别与灵魂的知识及道德上的品性有关。罗马天主教认为“形象”是赋与人类的自然赐物,而“样式”是指着超自然赐物,那就是他的原义。然而这两个名词,虽因观点上的不同而有些微的差异,但却是指着同一事项。从下列经文中可看出此二语是互相使用的(创1:26、27,5:1,9:6;林前11:7;西3:10;雅3:9)。创世记一章廿六节里的“按着我们的样式”(after our likeness)明显是强调与形象(image)大约相似,甚至可说是同样的事实。人照着神的形象被造是极重要的教义,因为藉着与神相似的形象能够很明显的把他们由动物以及其他被造之物分别出来。就我们所知,就是天使也没有和人类分享此荣誉。在人的意义和程度上而言,天使绝没有神的形象。

五 改革宗的见解

与罗马天主教乃至信义宗比较,对于神的形象,改革宗持有较为广泛的见解。我们往往在狭义与广义的神的形象之间有所区分。

1 狭义的神的形象包括人的被造有真知识、仁义和圣洁的属灵特质。这些均属于神的形象。可由以弗所书四章廿四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中看出。

2 广义方面来说,不是指物质性的实体,而是指身体中灵魂的器官,是一个有理性的、道德的、不朽的属灵的存在。圣经将这支配的权利,和人类的创造具有神的形象直接连结在一起(创1:26)。在广义方面来说人虽然在狭义方面失掉了神的形象,但神的形象仍包含在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中,人仍持有神的形象(创9:6;林前11:7,15:49;雅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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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论神创造之工

  一、为父、子、圣灵的神1,为彰显自己的永能、智慧与仁爱的荣耀2,就欢喜起初从无中创造原始的世界,并其中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需时六日,并都甚好3。

  二、在神造了一切其他的被造物之后,就造了人,男人女人4,他们拥有理性的与不朽的灵魂5,又本着自己的形像赋与他们知识、仁义和真圣洁6,虽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里7,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8,然而在干犯(律法)的可能性之下,即被任凭自己的意志,所以这意志是可以改变的9。除了这在他们心中所写下的律法以外,他们受到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命令;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能得到与神相交的幸福10,又能统治被造之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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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来一2;约一2-3;创一2;伯廿六13,卅三4。
  2. 罗一20;耶十12;诗一O四24,卅三5-6。
  3. 创一;来十一3;西一16;徒十七24。
  4. 创一27。
  5. 创二7;传十二7;路廿三43;太十28。
  6. 创一26;西三10;弗四24。
  7. 罗二14-15。
  8. 传七29。
  9. 创三6;传七29。
  10. 创二17,三8-11、23。
  11. 创一26、28;诗八6-8。

人论 Session 7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28th September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7


第十章 人的原型——上帝的形像和样式

圣经所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他的样式而造。」(创一26)所以人与神有关。

问:经文里的「形像、样式」是指什麽意思?
答:由于这里涉及经文解释的问题,所以我们引用邱恩处先生所著《中文圣 经注释》(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2.7初版)第二卷,创世纪,第107页所做 的解释:

“形像的原文原有偶像、像或画像的意思。因此是容易被人误解为神有人的 形状的。至於样式,其原文是一个抽象的动状词(作为名词或形容词使 用的动词),并主要的以抽象型态作使用的,如样子、相若、类似等。 作者所著重的,乃是人与其他受造之物的不同, 因为人有上帝的「形像」。 然而,在26节加上「样式」,是要人不将这「形 像」作具体的实像去解释。”

在杜永嘉 (Alban Douglas)先生著、刘裕汉先生译《圣经真理百课(上) 》(晨星出版社1992.4五版)第159页上就解释得更为直接:

“神的形像并非指著身体的样式,因神是个灵,而灵并没有人所具有的各部 份和感情。 从圣经中我们得知他是意味著知识、仁义和圣洁。它是指道德上的样式而非身体的形像。“

关於“形像”的意义,还可以参考新约圣经以弗所书第四章23~24节;歌罗西书第三章 9~10节。附录於下:

以弗所书第四章23~24节:
“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歌罗西书第三章 9~10节: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 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一 历史上对“形像”和“样式”的理解和认识

1 初期教父

(1) 将“形像”和“样式”加以区别,认为“形像”是关乎肉体的,而“样式”为心灵的特质。

(2)认为“形像”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而“样式”并不是人所必有的特质,它是可以培养或可能丧失的。

(3)认为“形像”为人所赋有的理性,使人可以认识上帝。



2 经院哲学

(1)把“形像”和“样式”二者加以区别;

(2)认为 “形像”是指理性和自由的智能,而“样式”是指原有的公义。

(3)认为 “形像”是天生的恩赐,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认为“样式”为原有的公义,是一种超凡的恩赐。
(但是所为的原有公义,究竟是否在人被造之时一次赋与,或以后因为人当他服从之时所得的赏赐,却有不同的意见)

(4)人之所以有永生,是因原有公义所积的功德的报赏。

3 改教时期

(1)改教者反对将“形像”与“样式”加以区别

(2)认为原有的公义包含在上帝的形像之内,不过,那是属于人类原有的本性和最初的情况。

(3)路德不从上帝形像里去探求人原有的天赋,而从原有的公义中去寻求。

(4)加尔文认为上帝的形像是上帝赋予亚当的完全正直,当他理智清明,则他的情感便服从理性;他一切的感官都受适当的管制,而把他一切的至善归属于造物主美善的恩赐。虽然上帝形像主要的中心是在人的心意或灵魂里面,但是他的权能与感力,没有一部分,不发出荣耀的光辉。这包括一切自然的天赋以及心灵的品质,这就是原有的公义,是真知,正义与圣洁。但是这个的形像被罪所败坏,仅有属灵的品质也完全丧失了。

3 新正统

(1)认为上帝的“形像”是指治理低级受造之物而言的。
(2)质疑或反对原有完全正直的本性,及公义的教义。
(3)认为道德的完善,或公义与圣洁都是发展的结果。

Saturday, August 30, 2008

人论 Session 6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31st August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6

第九章灵魂的来源

一 背景介绍

关于人类之来源,古今学者著书立说,有的提倡“先存说”,或“增殖说”,而有的却相信“创造说”。教会的神学思想受其相当的影响。他们所讨论的问题,大致乃关于灵魂的性质,灵魂的来源,以及灵魂继续的存在。

二 先存说

说的首倡者是柏拉图,他认为直觉的理念,是先前的本性所学到的事物之回忆,他又认为身体乃为灵魂的坟墓,灵魂在进入身体以前能知道,能理解;这乃证明灵魂离开身体以后仍能知道,仍能理解,所以灵魂乃是不朽的。

先存说理论的基础,是各人诞生以前有一种抽象的生存,这个生存在上帝的心里。就是上
帝的预知(foreknowledge)。灵魂所获得的直觉的理念,例如人对空间,时间,原因,公义的直觉理念,都是从先存的概念延伸和展开的。

先存说的问题

(1)没有圣经的根据、
(2)不能自圆其说
(3)原罪不能解释
(4)不能说明遗传的罪

三 创造说

创造说主要由亚理斯多德,那罗姆(Jerome)与伯拉纠(pelagius)提倡。他们认为每人的灵魂,是在受孕时或出生时,或在受孕出生之间,由上帝直接创造。提倡此说者认为创造说与有些经文相符,上帝是世人灵魂的创造主;而且事实上每一孩子都有其独特的个性,这便证明并非仅为父母的「翻版」,一定是上帝所创造的。

1创造说有若干经文的根据

• 传道书十二章七节:「……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以赛亚书五十七章十六节:「(耶和华说:)『我所造的人与灵性』」
• 撒迦利亚书十二章一节:「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希伯来书十二章九至十节:「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么?……唯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不但是我们的灵,我们的身体,也是上帝造的。
• 诗篇一百三十九篇章十三至十四节:「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

2 创造论者认为属地的父母亲仅是生他儿女的身体,而不是儿女最高的部分。但新的生理学认为灵魂并非外加的,而是身体最初赋与的生命本质,是其以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3.创造说不能说明每个人独特的个性

4 .创造说好象把神作为邪恶的主犯

四 增殖说

增殖说(Traducian Theory)初由教父特土良所倡导,且为奥古斯丁所默契;而在近代教会,它是路德宗教会所流行的思想。增殖说认为人类是直接被造在始祖亚当里面,其身体与灵魂,都藉自然的生殖(Natural generation)从始祖增殖。从亚当以后,世上万人,都由上帝照他最初所定增殖的法则,由他间接创造。

增殖说有可取之处,但也不无缺陷。

1.此说有一定的圣经根据
• 创世记一章二十七节:「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 创世记一章二十八节:「上帝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 创世记二章七节:「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
• 创世记二章二十二节:「耶和华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
• 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八节:「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 创世记四章一节:「……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
• 创世记五章三节:「亚当……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
• 创世记四十六章二十六节:「那与雅各同到埃及的……凡从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
• 使徒行传十七章二十四、二十六节:「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
• 希伯来书七章十节(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的身中。)
• 创世记二章一、二节:「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

2 此说符合一定的生殖道理——从动植物的生命来看,它们得到数量的增加,不是靠直接创造的繁殖性,而从原有的枝干生殖新的独特机体。人类从他们的父母得到他们的灵魂,也有相似的道理。

3 增殖说认同上帝的协力
认为在整个人种发展的过程中,有上帝的协力,在他的督导护理和应许之下的著名人物,当他们诞生之时,会特别改善成为典型人物。

4 增殖说违反灵魂的质朴纯一性。认为灵魂是完全属灵的实质,是不容分割的。照此说法,灵魂的增殖势必令孩子的灵魂和父母的灵魂分开。而且孩子的灵魂究竟是从父的灵魂而来,或从母而来,或从双亲而来,增殖说不能解答。若要避免这个难题,则又发生三个难题;其一,是否孩子有先存的灵魂;其二,灵魂若潜存于男或女,或在两者种子里面,其三,灵魂若由父母所创,以父母成为造物之主。(3)照此来推想,上帝创造天地万物以后,便不再直接工作。

结论

1 关于灵魂来源的问题,持论不一,我们应兼筹并顾,不可执一而论。

2 三说之中,创造说较有可取之处:
(1) 可免增殖说所遭哲学上的难题;
(2) 没有增殖说关于基督论的错误;
(3) 和圣约观念(Covenant ldea)最为符合。

Sunday, August 24, 2008

人论 Session 5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24th August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5


第八章 唯实论 (Realism)

1 简介
唯实论者认为人是人类的普遍性与一个特定的肉体组织结合的表现。它的关键在于对这个“普遍性”的解释,和如何解释这个“普遍”和“个体”的关系。唯实论者认为“普遍”即实在。

一部分唯实论者(柏拉图派)认为“普遍”先“个体”而存在。

另一部分唯实论者(亚理斯多德派)却认为普遍存在于个体之中。

普遍与个体的关系

如何认识“不变”

普遍的个体性与个体的普遍性

唯实论者认为:

(1) 人性是在个别的人以前所存在的生命的通则(general principle of life)。
(2) 人类(mankind)是在人类产生(generations of mankind)以先而存在。
(3) 本质(nature)是先与个体(individuals)而有的。
(4) 个体是从本质而出的,是在个体之外独立存在的。

关于人性(human nature or humanity)的问题,有各种不同的答案。简要的说,人性是一种本质或实质(an essence,a subsistence),而且是一种真正的实体,并且是确实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中。人性是一种理性的,合理的,有自由意志的本质。

2 批判

(1)唯实论仅是一种哲学的假设——认为一切植物,一切动物,以及人类本身,仅为同
一种生命的实质,是生命的性能表现出来的各种不同的方式与形态(普遍性)。

(2)不但没有圣经依据而且有违圣经的教训。

(3)有违人的意识

(4)有违三位一体论

(5)抵触基督位格的事工

Sunday, August 17, 2008

人论 Session 4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17th August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4

第七章 三元论(Trichoromous)

与二元论并列的,有三元论。他们从若干的经文里面,找到一定的论据。,三元论者认为人有灵、魂、体三部分。人有三重天赋,因此人和物质,和自己,以及和上帝,有三方面的关系。这种学说,相信人有三种实质,或三种成分——即体、魂与灵,并且它们彼此不同。

在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元论者认为魂是指人非物质的部分,是低级的非物质部分,是关乎人的能力与作为的。因为有魂,人会觉得他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和动物一样,有欲望,有想像,会记忆,会理解。而灵却是高级的非物质部分,有更高的才干与性能——因为人是灵,所以人能与神发生关系,因此人便与动物不同,并且有不朽的生命。

注:动物虽有敏感和有机的生命,但限于其本性,不能起升而改变其本质。

从以下各段经文的字面上来看,灵与魂确实是有所不同: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注:这并非用科学方法,列举构成人性的各种成分,而是对于人性一种总体性的大概的描述)

箴言二十章二十七节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注:这并非说人一定能发光,而是说,藉着上帝的荣光照耀,人能发光,或渴慕光照(参太六22、23)。)

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好比一把两刃的剑,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注:不能解释为把魂与灵,骨节与骨髓剖开,因为这仅仅是描写灵性的深度而已)

马可福音十二章三十节:「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注:这不能说人性有四重的分别,从而引出「四元论」或「四分法」)。

不过倡导这种三元论学说的人,他们自己的意见也互相分歧,莫衷一是。例如关于魂的性质及与其他成分的关系:
(1) 有些学者认为魂是从灵流出的,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好像上帝的道虽和上帝不同,但却就是上帝。
(2) 另有一些学者却认为魂并不是一种显明的实体。
(3)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魂是个人生命的主体,它的本原却是灵,比如Heard认为人的智慧(意指魂),并非如灵一样由上帝创造,仅从上帝而来,所以魂不是由上帝创造,而是从上帝所造的灵流出。

从历史上来看,三元论学说与不少谬妄的学说有关:

1 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他们认为「灵」乃为上帝的本质,所以不能犯罪。

2 阿普林拿派(Apollinians),认为主耶稣的人性仅有「魂」,他的神性才有「灵」。

3 半伯拉纠派(Semi-pelagians),认为人的「灵」不受原罪的支配。

4 柏莱修(Placeus),他以为只有「灵」是上帝直接造的。

5 慕勒(Julius Muller),认为「魂」是从始祖亚当遗传的。而「灵」是从先存的境界堕落的。

6 灭绝论者(Annihilationists),认为人在被造之时,有上帝的元素吹在里面,但因犯罪而失落,只有在重生的时候,能够恢复,藉着与基督的联合,得到永不朽坏的生命,但罪人死了以后,便完全消灭。

7 有些三元论者与唯物论者为伍。以为人可无「灵」而生存,而「魂」为物质,所以不能永远存在。还有些三元论者以为「灵」是在人里面的属神的性能,因此又带有「流出说」有一点「泛神论」的味道。

总的来说,东方教会大都持三元论,其最著名的代表为大马色的约翰(John of Damancus),他说「魂」是从「灵」吸收来的,是有生命,能够感觉的性能,而灵是从神流出的。与此不同的是西方教会,他们大多持守二元论,其最著名的代表为安瑟伦(Anselm)。

邸立志(Delitzsch),主张三元论,因为摩西的会幕分为三部分,就是人分成三部的表象。第一部分是至圣所,因为上帝在那里,所以无需光。第二部分称为圣所,在那里有灯台,点着七盏灯。第三部分是外院,乃在露天,有阳光照耀。这乃仿佛描写一个重生的人——他的灵就象至圣所有神住在里面。他的魂就好比圣所,里面有灯光,点了七盏灯,表示人有各种理解的力量,能觉察各种物质的可见的事物。人的身体就是外院,赤露敞开,人人可以看到他的所作所为。

提倡二元论的,有多马修氏(Thomasius),他说:「人的第一部分乃为灵,这是人身最高,最深,最尊贵的部分,藉着灵,人始能了悟永恒的事,在灵里面乃有信心与神的道。魂和灵一样,在本质上就是灵,但其性能与作为不同,藉着魂,就使身体有生气,并藉着身体施展其作为,但仅能理解人的理性能够知道的事——能衡量,能探求的事,但却不能理解人的理性不能知道的事。」他赞同梅耶(Meyer)之见,认为三元论是在圣经上不能成立的学说。戈特(Godet)说:「灵——是上帝的生气,是可离身体而独立的;魂——也是上帝的生气,就人活的时候说,它使人的身体有生命。」

三元论学说是受了从柏拉图的影响,一部分传到初期教会里面;被认为不当,并且有危险。后来诺斯底派采用此学说,把人的灵看成是神圣的本质,不能犯罪。所以许多异端的发生,都因为误以「魂」与灵是两种不同的实质。半伯拉纠派便主张不是人的灵,而是魂与体才会受原罪的支配。教会有鉴及此,所以路德宗与改正宗就格外热烈维护二元论,强调「魂」与「灵」是一个相同的实质与要素,从而成为教会所共信的道理。

神学家霍治(A. A. Hodge)说:「魂是灵的化身,是有肉身的灵。因此我们绝不能说天使有魂。天使纯粹是灵。」

Sunday, August 10, 2008

人论 Session 3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10th August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3

第六章 二元论(Dichotomy)

在前一章中提到了人类的本性是二重的:一方面是物质的,另一方面是非物质的。人是由身体与心灵(spirit or soul)所构成的。在人里面,有两种——只有两种要素,这就是二元论。
二元论认为人类的非物质部分是合一的,而人类的身体也是合一的。人类的实体只有这两部分——身体与心灵。二元论是合乎圣经教训的,我们在此分别叙述:

一 人类的创造
创世记二章七节「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他「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以后,这身体便得到了命脉,于是「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约伯记二十七章三节说:「我的生命尚在我里面,上帝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三十二章八节说:「但在人里面有灵,全能者的气使人有聪明。」三十三章四节说:「上帝的灵造我,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所以上帝的气掌握了尘土,使人成为有灵的活人。

二 人类的心灵
一方面有别于上帝的灵,一方面乃不同于人的身体——为灵的住所。
民数记十六章二十二节说:「摩西、亚伦就俯伏在地,说:『上帝,万人之灵的上帝啊』」,
撒迦利亚书十二章一节说:「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一节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除了上帝的灵,也没有人知道上帝的事。」从这些经文而看,可知人的灵乃有别于上帝的灵。再从下列的经文看,又可知人的灵和灵所住的身体不同。例如创世记三十五章十八节说:「她(拉结)将近于死,灵魂要走的时候,就给她儿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亲却给他起名叫便雅悯。」列王纪上十七章二十一节说:「以利亚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说:『耶和华我的上帝啊,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传道书十二章七节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雅各书二章二十六节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

三 关于魂(pneuma, psuchee)与灵(logikos, pneuma, psuchee),二者互用的经文
使用pneuma 一词的经文有: 路8:55; 路23:46; 约19:30; 徒7:59; 林前5:5; 林前7:34; 林后7:1; 来12:23; 雅2:26 等等
使用psuchee一词的经文: 太10:28; 路12:19; 等等

传道书三章二十一节。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中文译作魂,但英文均为灵spirit)是下入地呢。启示录十六章三节「第二位天使把碗倒在海里,海就变成血,好像死人的血;海中的活物(living soul)都死了。」

「魂」(psuchee)可指耶和华上帝,例如以赛亚书四十二章一节:「看哪,我(耶和华)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拣选,心里所喜悦的」(「心」原文为soul)。耶利米书九章九节:「耶和华说:『我岂不因这些事讨他们的罪呢?岂不报复这样的国民呢?』英文本在「岂不」上有My soul 字)。」希伯来书十章三十八节:「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心」,乃为soul)。

在圣经里面,灵(spirit)与魂(soul)乃是互用或并用的。例如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四十七节:「马利亚说:『我心(soul)尊主为大,我灵(spirit)以上帝我的救主为乐。』马太福音十章二十八节:「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传道书十二章七节:「尘土(体)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上帝。」哥林多前书五章三、五节:「我身子虽不在你们那里,心(spirit)却在你们那里。」「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spirit)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圣经里面又以「魂」(soul)的有无,描写生死。例如创世记三十五章十八节:「她(拉结)将近于死,灵魂(soul)要走的时候」;列王纪上十七章二十一节:「以利亚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华……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英文作soul)仍入他的身体。」

圣经又以「灵」(spirit)的有无,描写生死。例如诗篇三十一篇五节:「我将我的灵魂(spirit)交在『你手里』」。路加福音二十三章四十六节:「耶稣大声喊着说:『父阿!我将我的灵魂(spirit)交在你手里。』说了这话,气就断了。」使徒行传七章五十九节:「司提反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复次,在圣经里面,「魂」(soul)与「灵」(spirit),乃都用来指死者非物质的元素。例如:希伯来书十二章二十三节:「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有审判众人的上帝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spirit)。」启示录六章九节:「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上帝的道、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soul)。」启示录二十章四节:「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我又看见那些因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上帝之道被斩者的灵魂,和那没有拜过兽与兽像,也没有在额上和手上受过它印记之人的灵魂,他们都复活了,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四 灵与魂二词的分别
照圣经来讲,「灵」是人的属灵元素,是管制身体行动之生命的性能,「魂」也是属灵元素,为一人行动的主体。所以在旧约里面,魂或为一种人称代名词。例如诗篇一○四篇一节:「我的心(soul)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一四六篇一节:「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我的心(soul)哪,你要赞美耶和华。」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九节:「要对我的灵魂(soul)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

可是圣经里面,却有两段经文,似与二元论有冲突。其一是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
「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
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其二是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剌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我们在这里以下四点来加以研讨:

(1) 照健全的解经法,如遇特别的经文,必须照惯常的与类似的说法来讲解(Analogia
Scriptura)。甚至有些三元论者也承认这些经文并不能证明他们的论点。
(2)「灵」(soul)与「魂」(spirit)并称,正如耶稣基督在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节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一样,并非指有三种各别的实质。
(3)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保罗所以说:「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无非是在加强语气,并非指有三种有别的实质。而且他在罗马书八章十节;哥林多前书五章五节,七章三十四节;哥林多后书七章一节;以弗所书二章三节;歌罗西书二章五节,都仅说两种,例如:「肉体与心灵」;「身体与灵魂」;「肉体与心」或「身子与心」。都未指有三种。
(4) 纵上所述,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不能说上帝的道,刺入人的内心,便会把人的「魂]
与「灵」分成两种不同的实质;而仅辨明心中的思念和主意而已。

总之,二元论合乎圣经的道理,上帝用尘土造人的身体,又将他的生气吹入,就成了有
灵的活人(创二7)。人类的本性,人性的要素,只有两种实质:一为身体,一为灵魂。

Monday, August 4, 2008

人论 Session 2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3rd August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2

第四章 人种的合一

一 圣经的记录

1整个人类乃是一对夫妇的后裔。
2始祖的堕落和主耶稣基督的救恩,乃都有「有机的合一性」(Organic unity)。
3既是从一对夫妇而来,所以是人类是天生的兄弟。

二 历史的证明

考古得的证据都指明各个民族的来源及其先祖,都在中亚西亚。

三 从语文和文字来看

比较哲学指出各种重要的语文,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一切语文,都经过三种过程:一为单音的(monosyllabic),二为胶合的(aggllutinative),三为音调变化的(inflexional),无论是都兰语(Turanian),闪族语(Semitic),和亚利安语(Aryan),无论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无不同的独立的开端。婪文乃是「印度——德国语文」联系的环。可是语文的变化,乃是往往很快的。拉丁语变成罗曼斯语(Romance)——由拉丁语转变成的法兰西语、西班牙语和普罗凡斯语。撒克逊与诺曼语连起来,在三个世纪便成为英语。只有中国语文,却与众不同,现仍保持单音。

四 心理的证明

在普天下所有民族国家的大家庭之间,有相同的心意和道德的特质。这可证明他们有相同的格言、脾性与性能,有流行各处相同的传说,以及适应万方的哲学与宗教观念。凡此种种可以证明,人类有一个共同的根源。

五 生理的证明

1.比较生理学家有一个共同的结论——人类只有一个物种(Species)。人类各民族中间的
不同,是由于物种的变种,这可由以下各点来证明:(a)各民族之间无数次的间性的转
变(intermediate gradation);(b)各民族的头盖、骨格、牙齿的特性,都是大致相同的;(c)最不同形态的个人之间都能结合以延续后代。

2人的身材、肤色以及体格种种的不同都是表面的不同,那是受了外面的情况与环境的影响所至。

结论:圣经说:「上帝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徒一七26)所以人种是合一的。




第五章 人性的要素

一 圣经的教训

人含有两大不同的本质——身体与灵魂,一为物质的(肉体),一为非物质的(灵魂)。由此可知:(1)人类的灵魂,是一种实质;(2)这个实质是与身体有别的。所以人的本性含有两种不同的实质,一为身体,一为灵魂。

1 身体灵魂是有分别的
创3:19
太6:25
创2:7

2 身体可保留或舍弃
林后12:2
彼后1:13、14
腓1:21-24

3 灵魂在人死后仍然存在
太17:1-3
路23:43

二“灵”与“体”的关系

1正确认识此关系的重要性

2 身体产生意识
此意识和其心灵所生的意识是相符的。心灵会认识或意识到属于其肢体的器官对外界事物的感应。心灵所见、所听、所感的,不是直接的、立刻的,而是透过或须运用他身体上的器官。

3 身体上的一些动作必须靠意志的运行
例如呼吸、消化、分泌……可以不靠意识而自动;另一些动作,则必须靠意志的运行而做。

三 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