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5, 2008

人论 Session 8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5th October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8


第十章 人的原型——上帝的形像和样式

二 神的形象之含义
创世纪第一章没有说明,神的形象之含义。我们必须从其它经文中及推论上,寻找解答。

1 根据神的圣性
人既被称为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必然与神的圣性相似(彼后一:4),包括品德方面的性格如公义、纯洁等;智能方面的性格如智慧、理解力等;情感方面的性格如仁爱、喜乐等。

2 根据信徒的品性
重生得救的人被称为新造的人,即重新被造的人。重新被造是重新得到亚当因犯罪而毁坏的品格。新约圣经有两处清楚说明,新造的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而造的,并且列述这形象所含的品性为知识、圣洁和公义(弗四:24;西三:10)。
知识是指人对神,对自己及世界的了解(诗九:10;八十四:1;九十:5~10;九十五:6~7;一O四:1~30)。
圣洁是指人内心的纯洁,是与神保持交通必需具有的品德(诗廿四:3~4;太五:8;来十二:14)。
公义是有关人按照神的吩咐而实践的生活(赛廿六:7;腓四:8~9)。

3 根据罪的影响
亚当犯罪后,正直的品性变为歪曲(创四:5,8),纯洁变为污秽(创十一:4)。人似乎完全失去了神的形象(创六:5,11~12)。但圣经却仍旧称他为带着神的形象的人。人不得流人的血,“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创九:5)。

三 探讨神的形象之目的
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吹入真气,至少有两个重要的目的:

1.神人交通
神在地球上所造之一切生物,惟独人有本能与他交通。人的生命及人在世上的工作,是要荣耀神,用心灵和诚实来敬拜他(约四:24)。甚至当亚当和夏娃因犯罪而躲避神后,神还是来寻找他,且在咒诅中包括恩惠(创三:15)。

2.治理全地
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要叫人在世上作他的代表,利用他的品格和才能,治理全地(创一:26,28;诗八:4,8),在各方面发展世界的潜在力,包括科学,文化,美术,农工,商业,政治等。人却因犯罪而失去控制能力,而且经常滥用神所赐的才能,不为公众利益努力,反倒争权夺利。耶稣基督来世,重新恢复神原来交付人的责任(来二:5,9)。保罗引证诗篇八:8,说明耶稣以人的代表克服万物,实现神的托付(林前十五:25,28)。

四 圣经的教训 -“形象”(image)和“样式”(likeness) 是异词同意

圣经述说人是神作为中的杰作,其特殊的荣誉就是人是照着神的形象,并按着他的样式造的(创1:26、27)。向来有人在此试图把“形象”(image)和“样式”(likeness)二词作详细区别。有些人认为前者是指肉体的,而后者是指灵魂而言。奥古斯丁主张这些分别与灵魂的知识及道德上的品性有关。罗马天主教认为“形象”是赋与人类的自然赐物,而“样式”是指着超自然赐物,那就是他的原义。然而这两个名词,虽因观点上的不同而有些微的差异,但却是指着同一事项。从下列经文中可看出此二语是互相使用的(创1:26、27,5:1,9:6;林前11:7;西3:10;雅3:9)。创世记一章廿六节里的“按着我们的样式”(after our likeness)明显是强调与形象(image)大约相似,甚至可说是同样的事实。人照着神的形象被造是极重要的教义,因为藉着与神相似的形象能够很明显的把他们由动物以及其他被造之物分别出来。就我们所知,就是天使也没有和人类分享此荣誉。在人的意义和程度上而言,天使绝没有神的形象。

五 改革宗的见解

与罗马天主教乃至信义宗比较,对于神的形象,改革宗持有较为广泛的见解。我们往往在狭义与广义的神的形象之间有所区分。

1 狭义的神的形象包括人的被造有真知识、仁义和圣洁的属灵特质。这些均属于神的形象。可由以弗所书四章廿四节,歌罗西书三章十节中看出。

2 广义方面来说,不是指物质性的实体,而是指身体中灵魂的器官,是一个有理性的、道德的、不朽的属灵的存在。圣经将这支配的权利,和人类的创造具有神的形象直接连结在一起(创1:26)。在广义方面来说人虽然在狭义方面失掉了神的形象,但神的形象仍包含在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中,人仍持有神的形象(创9:6;林前11:7,15:49;雅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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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论神创造之工

  一、为父、子、圣灵的神1,为彰显自己的永能、智慧与仁爱的荣耀2,就欢喜起初从无中创造原始的世界,并其中一切有形无形的事物,需时六日,并都甚好3。

  二、在神造了一切其他的被造物之后,就造了人,男人女人4,他们拥有理性的与不朽的灵魂5,又本着自己的形像赋与他们知识、仁义和真圣洁6,虽有神的律法写在他们的心里7,且有履行律法的能力8,然而在干犯(律法)的可能性之下,即被任凭自己的意志,所以这意志是可以改变的9。除了这在他们心中所写下的律法以外,他们受到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的命令;他们遵守这命令时,就能得到与神相交的幸福10,又能统治被造之物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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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来一2;约一2-3;创一2;伯廿六13,卅三4。
  2. 罗一20;耶十12;诗一O四24,卅三5-6。
  3. 创一;来十一3;西一16;徒十七24。
  4. 创一27。
  5. 创二7;传十二7;路廿三43;太十28。
  6. 创一26;西三10;弗四24。
  7. 罗二14-15。
  8. 传七29。
  9. 创三6;传七29。
  10. 创二17,三8-11、23。
  11. 创一26、28;诗八6-8。

人论 Session 7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28th September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7


第十章 人的原型——上帝的形像和样式

圣经所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按着他的样式而造。」(创一26)所以人与神有关。

问:经文里的「形像、样式」是指什麽意思?
答:由于这里涉及经文解释的问题,所以我们引用邱恩处先生所著《中文圣 经注释》(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2.7初版)第二卷,创世纪,第107页所做 的解释:

“形像的原文原有偶像、像或画像的意思。因此是容易被人误解为神有人的 形状的。至於样式,其原文是一个抽象的动状词(作为名词或形容词使 用的动词),并主要的以抽象型态作使用的,如样子、相若、类似等。 作者所著重的,乃是人与其他受造之物的不同, 因为人有上帝的「形像」。 然而,在26节加上「样式」,是要人不将这「形 像」作具体的实像去解释。”

在杜永嘉 (Alban Douglas)先生著、刘裕汉先生译《圣经真理百课(上) 》(晨星出版社1992.4五版)第159页上就解释得更为直接:

“神的形像并非指著身体的样式,因神是个灵,而灵并没有人所具有的各部 份和感情。 从圣经中我们得知他是意味著知识、仁义和圣洁。它是指道德上的样式而非身体的形像。“

关於“形像”的意义,还可以参考新约圣经以弗所书第四章23~24节;歌罗西书第三章 9~10节。附录於下:

以弗所书第四章23~24节:
“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歌罗西书第三章 9~10节:
“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 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一 历史上对“形像”和“样式”的理解和认识

1 初期教父

(1) 将“形像”和“样式”加以区别,认为“形像”是关乎肉体的,而“样式”为心灵的特质。

(2)认为“形像”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特性;而“样式”并不是人所必有的特质,它是可以培养或可能丧失的。

(3)认为“形像”为人所赋有的理性,使人可以认识上帝。



2 经院哲学

(1)把“形像”和“样式”二者加以区别;

(2)认为 “形像”是指理性和自由的智能,而“样式”是指原有的公义。

(3)认为 “形像”是天生的恩赐,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认为“样式”为原有的公义,是一种超凡的恩赐。
(但是所为的原有公义,究竟是否在人被造之时一次赋与,或以后因为人当他服从之时所得的赏赐,却有不同的意见)

(4)人之所以有永生,是因原有公义所积的功德的报赏。

3 改教时期

(1)改教者反对将“形像”与“样式”加以区别

(2)认为原有的公义包含在上帝的形像之内,不过,那是属于人类原有的本性和最初的情况。

(3)路德不从上帝形像里去探求人原有的天赋,而从原有的公义中去寻求。

(4)加尔文认为上帝的形像是上帝赋予亚当的完全正直,当他理智清明,则他的情感便服从理性;他一切的感官都受适当的管制,而把他一切的至善归属于造物主美善的恩赐。虽然上帝形像主要的中心是在人的心意或灵魂里面,但是他的权能与感力,没有一部分,不发出荣耀的光辉。这包括一切自然的天赋以及心灵的品质,这就是原有的公义,是真知,正义与圣洁。但是这个的形像被罪所败坏,仅有属灵的品质也完全丧失了。

3 新正统

(1)认为上帝的“形像”是指治理低级受造之物而言的。
(2)质疑或反对原有完全正直的本性,及公义的教义。
(3)认为道德的完善,或公义与圣洁都是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