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7, 2008

人论 Session 4

This is the notes on weekly systematic theology conducted on 17th August 2008 at Overseas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It is conducted in Chinese, with some interaction.
人论 – 4

第七章 三元论(Trichoromous)

与二元论并列的,有三元论。他们从若干的经文里面,找到一定的论据。,三元论者认为人有灵、魂、体三部分。人有三重天赋,因此人和物质,和自己,以及和上帝,有三方面的关系。这种学说,相信人有三种实质,或三种成分——即体、魂与灵,并且它们彼此不同。

在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元论者认为魂是指人非物质的部分,是低级的非物质部分,是关乎人的能力与作为的。因为有魂,人会觉得他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和动物一样,有欲望,有想像,会记忆,会理解。而灵却是高级的非物质部分,有更高的才干与性能——因为人是灵,所以人能与神发生关系,因此人便与动物不同,并且有不朽的生命。

注:动物虽有敏感和有机的生命,但限于其本性,不能起升而改变其本质。

从以下各段经文的字面上来看,灵与魂确实是有所不同:
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愿赐平安的上帝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注:这并非用科学方法,列举构成人性的各种成分,而是对于人性一种总体性的大概的描述)

箴言二十章二十七节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注:这并非说人一定能发光,而是说,藉着上帝的荣光照耀,人能发光,或渴慕光照(参太六22、23)。)

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上帝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好比一把两刃的剑,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注:不能解释为把魂与灵,骨节与骨髓剖开,因为这仅仅是描写灵性的深度而已)

马可福音十二章三十节:「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注:这不能说人性有四重的分别,从而引出「四元论」或「四分法」)。

不过倡导这种三元论学说的人,他们自己的意见也互相分歧,莫衷一是。例如关于魂的性质及与其他成分的关系:
(1) 有些学者认为魂是从灵流出的,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好像上帝的道虽和上帝不同,但却就是上帝。
(2) 另有一些学者却认为魂并不是一种显明的实体。
(3)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魂是个人生命的主体,它的本原却是灵,比如Heard认为人的智慧(意指魂),并非如灵一样由上帝创造,仅从上帝而来,所以魂不是由上帝创造,而是从上帝所造的灵流出。

从历史上来看,三元论学说与不少谬妄的学说有关:

1 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他们认为「灵」乃为上帝的本质,所以不能犯罪。

2 阿普林拿派(Apollinians),认为主耶稣的人性仅有「魂」,他的神性才有「灵」。

3 半伯拉纠派(Semi-pelagians),认为人的「灵」不受原罪的支配。

4 柏莱修(Placeus),他以为只有「灵」是上帝直接造的。

5 慕勒(Julius Muller),认为「魂」是从始祖亚当遗传的。而「灵」是从先存的境界堕落的。

6 灭绝论者(Annihilationists),认为人在被造之时,有上帝的元素吹在里面,但因犯罪而失落,只有在重生的时候,能够恢复,藉着与基督的联合,得到永不朽坏的生命,但罪人死了以后,便完全消灭。

7 有些三元论者与唯物论者为伍。以为人可无「灵」而生存,而「魂」为物质,所以不能永远存在。还有些三元论者以为「灵」是在人里面的属神的性能,因此又带有「流出说」有一点「泛神论」的味道。

总的来说,东方教会大都持三元论,其最著名的代表为大马色的约翰(John of Damancus),他说「魂」是从「灵」吸收来的,是有生命,能够感觉的性能,而灵是从神流出的。与此不同的是西方教会,他们大多持守二元论,其最著名的代表为安瑟伦(Anselm)。

邸立志(Delitzsch),主张三元论,因为摩西的会幕分为三部分,就是人分成三部的表象。第一部分是至圣所,因为上帝在那里,所以无需光。第二部分称为圣所,在那里有灯台,点着七盏灯。第三部分是外院,乃在露天,有阳光照耀。这乃仿佛描写一个重生的人——他的灵就象至圣所有神住在里面。他的魂就好比圣所,里面有灯光,点了七盏灯,表示人有各种理解的力量,能觉察各种物质的可见的事物。人的身体就是外院,赤露敞开,人人可以看到他的所作所为。

提倡二元论的,有多马修氏(Thomasius),他说:「人的第一部分乃为灵,这是人身最高,最深,最尊贵的部分,藉着灵,人始能了悟永恒的事,在灵里面乃有信心与神的道。魂和灵一样,在本质上就是灵,但其性能与作为不同,藉着魂,就使身体有生气,并藉着身体施展其作为,但仅能理解人的理性能够知道的事——能衡量,能探求的事,但却不能理解人的理性不能知道的事。」他赞同梅耶(Meyer)之见,认为三元论是在圣经上不能成立的学说。戈特(Godet)说:「灵——是上帝的生气,是可离身体而独立的;魂——也是上帝的生气,就人活的时候说,它使人的身体有生命。」

三元论学说是受了从柏拉图的影响,一部分传到初期教会里面;被认为不当,并且有危险。后来诺斯底派采用此学说,把人的灵看成是神圣的本质,不能犯罪。所以许多异端的发生,都因为误以「魂」与灵是两种不同的实质。半伯拉纠派便主张不是人的灵,而是魂与体才会受原罪的支配。教会有鉴及此,所以路德宗与改正宗就格外热烈维护二元论,强调「魂」与「灵」是一个相同的实质与要素,从而成为教会所共信的道理。

神学家霍治(A. A. Hodge)说:「魂是灵的化身,是有肉身的灵。因此我们绝不能说天使有魂。天使纯粹是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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